CGV
第1條 賣方指定
本網站 www.grainedepastel.com 由SAS GRAINE DE PASTEL編輯,資本額96,932歐元,地址為4 place Saint Etienne 31000 Toulouse,自2003年5月起在圖盧茲商業登記處(RCS)登記,登記號碼448 567 131。
第2條 - 關於本銷售條款與條件(「CGV」)的一般規定
CGV僅適用於www.grainedepastel.com網站(「本網站」)上的線上銷售。CGV專門規範Graine de pastel(「賣方」)與具消費者身份的買方(「消費者」)之線上產品銷售合約,並與線上訂單共同構成雙方間具約束力的合約文件,排除所有其他文件、宣傳冊、目錄或產品照片,這些僅具參考價值。
CGV僅適用於交付給設於法國及/或歐盟成員國的消費者之產品。CGV及網站上所有合約資訊均以法語撰寫。
CGV可於網站上供消費者查閱。 www.grainedepastel.com.
CGV對消費者具有約束力,消費者承認已知悉並接受CGV後才下訂單。訂單確認即表示買方同意訂單當日生效的CGV。CGV的保存與複製由賣方負責。
本CGV於2021年7月15日更新。
Graine de pastel保留隨時修改其CGV的權利。
如CGV有修改,適用的CGV為訂單當日生效版本,消費者可要求獲得當日日期的副本。
合同條款的無效不導致銷售條款與條件(CGV)的無效。賣方暫時或永久不適用一項或多項CGV條款,不得視為放棄其他仍然有效的CGV條款。
第3條 – 產品
網站上銷售的產品均附有描述,說明其依消費法第L. 111-1條規定的主要特性。網站提供多種面向個人消費者的產品,包括化妝品配方。Graine de pastel提供消費者正確使用產品所需資訊,對因產品誤用或未遵守使用注意事項所造成的損害不負責。產品供應及配送以庫存為限。若訂購產品缺貨,賣方將立即通知買方,並可提供同等品質及價格的替代產品,或提供等同訂單金額的購物券供下次訂購使用。若買方不同意,賣方將於5個工作天內退款。除退還缺貨產品價格外,賣方不負任何取消賠償責任,除非違約責任由賣方本人承擔。
網站銷售的產品不得在未經Graine de pastel公司書面同意下轉售或重新包裝後銷售。
第4條 - 價格
依消費法第L. 112-1條規定,電子目錄中各產品的售價均以含稅歐元標示,不含訂單確認前說明並另行收取的運費及配送費用。
消費者應付的總金額將顯示於訂單確認頁面。
產品售價以訂單當日有效價格為準。
產品售價不包含額外收取的運費。
若以價格促銷,賣方承諾在促銷期間內對所有訂單適用促銷價格。
賣方保留隨時調整價格的權利,但保證消費者享有訂單當日有效價格。運輸、配送或郵資等額外費用,客戶在訂購前已知悉,並於訂單確認單上明確標示。
第5條 - 促銷活動
網站上展示的促銷活動僅限於居住在法國及/或歐盟成員國的消費者,且僅適用於這些區域的配送。
除非另有特別期限說明,訂單在產品仍列於電子目錄且庫存充足的情況下有效。消費者接受促銷活動,依雙擊確認程序,透過訂單確認予以驗證。
第6條 - 訂單
消費者在填寫虛擬購物車,選擇商品及數量後,點擊「訂購」按鈕,並提供配送及付款方式資訊以完成訂購。
在點擊「確認訂單」按鈕前,消費者可檢查訂單明細及總價,並可返回前頁修正錯誤或修改訂單。
訂單確認即表示接受一般銷售條款並形成合約。
賣家將盡快發送電子郵件確認收到訂單及付款。
消費者在訂單確認後對訂單的任何修改,須經賣家同意。賣家保留根據消費法第R. 212-4條規定,對訂購產品進行技術性變更的權利。
賣家保留因合法理由拒絕任何訂單的權利,特別是當訂購數量對於消費者身份的買家來說異常大量時。
第7條 - 合約
銷售合約於消費者發送訂單確認時成立。通訊記錄、訂單及發票將存檔於可靠且持久的媒介,以形成符合民法第1360條(舊民法第1348條)規定的真實且持久副本。這些通訊、訂單及發票可作為合約證明。
第8條 - 付款
價格在訂單確認後全額應付。付款於訂購時立即以信用卡或 PayPal 完成。本網站配備線上支付安全系統,允許消費者透過 Payzen(Lyra Network)的支付伺服器加密其銀行資料傳輸。消費者的銀行資料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通過 Graine de pastel 的資訊系統。
第9條 - 交貨
交貨指的是將商品的實際所有權轉移給消費者。
賣家將於週一至週五盡快處理訂單。Graine de pastel 承諾在訂單確認後的3個工作日內發貨,除非網站另有說明(例如:因年度休假而臨時關閉)。
訂單將交由運輸商(Chronospot、GLS、La Poste 等)處理,法國本土配送時間為2至4天。配送時間因地區或國家而異。
若交貨延遲超過5個工作日(即法國境內:3天(準備)+ 3天(運送)+ 5天延遲),客戶應通知 Graine de pastel 客服,客服將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。
產品將送達客戶在訂購單上所填寫的地址。
若產品與訂單不符,消費者應向賣方提出申訴,以獲得產品更換或解除銷售合約。
自預定交貨日起,產品所有權轉移給買方,除非訂單款項尚未全額收取。
第10條 - 產品退貨及撤回權
消費者自收到訂單起有十四天的退貨權,可退回不合適的商品並申請換貨或退款,但退貨運費由消費者自行承擔。
退貨必須保持原始狀態且完整,能夠以全新狀態重新銷售,並附上購買發票。任何因消費者原因開封或損壞的產品將不予退回。
撤回權可通過網站聯絡表單發送訊息或發送電子郵件行使。 (contact@grainedepastel.com我們的客服將立即向您發送撤回確認的電子郵件。
撤回權僅在產品以原始狀態退回且可重新銷售的情況下方可行使。若行使撤回權,Graine de pastel 將在收到並檢查產品後,退還全部已付款項(重新信用至消費者的信用卡或Paypal帳戶)。
第11條 - 個人資料處理
Graine de pastel 根據其隱私政策處理有關消費者的資訊。
第12條 - 爭議解決
Graine de pastel 對於因不當使用其產品所導致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。如有爭議,我們的團隊可通過電子郵件(contact@grainedepastel.com)為您提供協助,嘗試以非正式方式解決爭議。
第13條 - 適用法律
本合同及其適用的銷售條款受法國法律管轄。